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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136人公告
基本情况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 1958 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学城内,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31633 人,教职工 2343人。学校现有 2 个学部,20 个学院,70 个本科专业,8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5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 2 个国家重点学科,7 个天津市一流学科,18 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5 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化学学科连续 6 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 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 2020 年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岗位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 35 周岁及以下,经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和紧缺专业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40 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年龄应在 40 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 45 周岁及以下;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应聘人员年龄应在 50 周岁及以下;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方案发布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 5 天。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1.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 2 个月);
2.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
3.近五年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4.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5.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人事处对各单位资格审查和初选结果进行审核,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名 单 在 天 津 师 范 大 学 人 事 处 主 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面试、试讲、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成绩)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由各用人部门专业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聘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 3 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0天津理工大学招聘86人公告(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基本情况天津理工大学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现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
现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联合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0个、天津市工程中心9个、天津市人文社科基地2个及天津市智库1个,为各类人才交流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不乏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国家优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多名。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附件)。
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或紧缺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55周岁;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能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人员为2020届毕业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不能如期毕业的;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对象(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面向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国家“千人计划”、省部级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计划”等具备入选天津理工学者“百人计划”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设岗位数限制,全年招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招聘,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各学院或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方案及招聘计划。
(二)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习,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等条件下,国家级人才作为导师直接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具体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招聘程序(一)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均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进行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通用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他引次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二)报名时间
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直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招聘对象为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四)考试考核
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校级审查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提交校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在公示期满后,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须2020年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他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进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2020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招聘博士10人公告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详见附件)。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记录期限内;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6.被人民法院及其联合惩戒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院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具体联系邮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殷悦86428834ggyouxiangyk@163.com
应聘人员应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者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信息进行公示。拟聘人选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接待电话为022-86428834(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ggyouxiangyk@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人事科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选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3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如因无递补人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根据需求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020天津商业大学招聘博士73人公告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岗位计划(第一期)》(见附件)。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科研条件、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岗位年龄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中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按要求执行,没有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 应聘人员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程序(一)报名
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各岗位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招聘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9793、022-26667665。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复审:复审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招聘系统通知。
(三)面试考核
学校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视频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政治、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多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各学院(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院(部)级考核。院(部)级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院(部)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推荐正选人员至学校进行校级考核,同时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推荐递补人员至学校进行校级考核。
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校级考核。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得票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校级考核合格。校级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学校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地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修订)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学院(部)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则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协议。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待遇按《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天津商业大学博士学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及相关政策解释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教师岗)到岗工作第一年均须从事一线辅导员等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我校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0天津财经大学招聘博士92人公告
基本情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现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在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方面,有很多研究成果处于学科前沿,并且长期担负着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供智库服务的重要角色。
学校在构建国际化、生态化和谐校园的基础上,实施学科立校战略、人才强校战略、质量提升战略、国际化战略,致力于建设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附件)。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
报名方式:登陆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报名要求详见系统通知。
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部门)和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到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请关注网上招聘系统通知。
地点:天津财经大学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14室
需携带的资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自大学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本人纸质简历、英语类证书等材料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将所有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安排请关注我校网上招聘系统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面试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分部门、学校两级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在进行分数评价的同时,明确是否同意录用。未通过部门考核的(分数低于及格线或同意录用的票数未达到评委数一半以上)不进入学校考核,通过部门考核的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以不超过岗位计划人数的2倍数量进入学校考核,学校考核的评价办法与部门考核相同。面试成绩按照部门考核占60%与学校考核占40%加权计算得出,未通过学校考核的不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 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面试考核之后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0天津中医药大学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及博士等人员岗位招聘75人公告
招聘单位
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1992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授权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牌,2006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中医学、护理学现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秉承“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理念,坚持师资人才是教学质量的源泉和根本,形成了以“院士-杰青-长江学者”为高峰、以“教育部创新团队和科技部创新团队”为高原的人才师资队伍。详细介绍请浏览学校主页(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公开招聘计划》(附表1);《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等人员岗位公开招聘计划》(附表2)。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0年4月16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此次招聘通过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tcm.edu.cn/zpsys),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为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外网须使用VPN登录链接报名网址(VPN使用说明网址:http://xjzx.tjutcm.edu.cn/info/1033/1126.htm),
用户名:zhaopin,密码:59596112。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考核
招聘部门组织技能考核(主要包括试讲、学术报告、实验操作等),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岗位1:2的,按照实际人员参加面试。
部门推荐参加学校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供参考。
(四)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用专业问答等形式的面试考试,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学校组织召开,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2,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自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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